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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編制
民政局禮儀事務科,組織編制共13單位:為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桃園、中壢)、及11區公所(平鎮、八德、龍潭、大園、蘆竹、大溪、觀音、新屋、楊梅、龜山、復興)。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殯葬業務職掌
 
1.市立殯葬設施之設置、經營及管理。
2.殯葬設施專區之規劃及設置。
3.市內私立殯葬設施之設置核准、監督、管理、評鑑及獎勵。
4.公立殯葬設施設置、更新、遷移之核准。
5.公立殯葬設施之監督、評鑑及獎勵。
6.殯葬服務業之設立許可、經營許可、輔導、管理、評鑑及獎勵。
7.違法設置、擴充、增建、改建或經營殯葬設施之取締及處理。
8.違法從事殯葬服務業及違法殯葬行為之處理。
9.殯葬消費資訊之提供及消費者申訴之處理。
10.殯葬自治法規之擬(制)定。
11.殯葬禮俗之改善與宣導。
各區公所殯葬業務職掌
 
1.公立殯葬設施之設置、經營及管理。
2.埋葬、火化及起掘許可證明之核發。
3.違法設置、擴建、增建、改建殯葬設施、違法從事殯葬服務業及違法殯葬行為之查報。
桃園市殯葬服務計畫目標
 
殯葬設施
1.考量公共衛生、永續經營 。
2.帶動本市殯葬處理方式多元化。
3.規劃人文公共藝術及環境綠美化。
4.促進民間參與殯葬之營運管理。
殯葬服務業
1.建立經營許可及備查等制度 。
2.統一收費標準,讓消費資訊透明化。
3.殯葬生前服務契約預收費用須符合規定設立信託。
殯葬行為之規範
1.考量公共衛生、永續經營 。
2.帶動本市殯葬處理方式多元化。
3.規劃人文公共藝術及環境綠美化。
4.促進民間參與殯葬之營運管理。
殯葬服務品質核心目標
 
殯葬服務品質核心目標:安心,便捷,關懷,革新,永續,優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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