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光復以後,經政府勵精圖治,早已由農業社會進入精密工業社會,而資訊時代人們因經濟繁榮與富足,由光復初期的打赤腳、穿木屐一躍而為西裝革履;三輪車完全不見了,代之而起的是汽車在街上大排長龍,更多的是摩托車,平均每戶兩部,成為世界之冠。可是關於喪儀方面卻承襲明清及日據時代之舊制。當然其中部份已隨時代改良,但大都因襲舊習。
國人平日皆忌言喪事,喜談吉慶,故遇家族中有喪事發生,即無從料理,一切聽從葬儀社、僧道及地方上三兩位幹辦(頭兄)。結果花了一大堆不必要的錢。因此,既然有生就有死,為了替親長辦理喪事,避免花錢又受氣,破壞喪事哀戚之情,故處理喪事之基本觀念,為人家屬者不能不知。
基本上傳統的閩地區喪葬活動是由一系列的儀式所組成,而非一單一的典禮。整個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即「殮」(淨身入棺)、「殯」(停棺祭拜)、與「葬」(造墳入土),每一階段都具有一些特殊的儀式和陳設。從這些儀式,以及儀式與儀式的銜接關係中,可對閩地區喪葬活動有大體上的了解。以上三階段進一步說明如 下:
一、 殮—主要在對死者身體做一番恭敬的處置及掩藏。
二、 殯—主要係停放死者進行弔唁,安排後續喪事為主。
三、 葬—主要以告別及安頓死者最後歸宿為主。
佛教認為死亡不足懼。死可以是輪迴的開始,也可以是解脫的來臨,完全看個人是否能夠徹底放下而定。因此,佛教主張葬儀簡單、隆重即可。靈前不宜用葷腥祭祀亡者,應以香花、素食、蔬果供養,遺體最好採用。奠儀除喪葬費用及生活所需之外,其餘最好供養三寶,弘法利生或公益慈善用途,將功德迴向亡者。
道教與佛教在為人治喪、送葬的觀念與習俗上,有相似之處。佛教講求超度亡靈,以求早日轉生。道教則講求煉度「薦亡」,早日練成「真形」。因此,臺灣道教強調「薦亡」的儀式。由於臺灣地區之道教接近天師道,為喪家所做的功德以課誦經懺為主。在恭請三清做主的情形下,請亡魂至壇前,為他課誦「度人經」「太上三元慈悲減罪水懺」「冥王經」等,透過「給牒」、「過橋」以示亡魂已被超拔渡化,不會沉淪於地獄之中。
基督徒相信耶穌的死亡與復活,人可透過對主的信仰,改變人與死亡的關係。沒有信仰的死亡是上帝的罪罰,有主信仰的死亡則是永生的開始。因此,為了保持生命的完整,基督宗教在葬法上採取「土葬」的方式。但天主教近年來亦容許教徒採用「 火化」的方式。墳場中基督教墳墓之墓碑及雕塑造型之精緻,可以藝術精品森林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