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民眾租用禮廳、靈堂應慎選合法殯葬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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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民眾辦理殯葬事宜除在家治喪者外,租用禮廳、靈堂應慎選合法殯葬設施。 民眾於業者營業處所明顯處得檢視該設施有無經本府核准啟用之公告,及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中有無殯葬設施經營業。 目前本市合法殯儀館有3家,公立設施有隸屬本府殯葬管理所之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及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桃園市中壢區培英路289號),私立設施有御奠園(桃園市中壢區培英路310號、312號、316號、318號、320號、322號),請消費者慎選合法殯葬設施並留意自身權益。 |